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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做賬有那些報銷的問題
來源:廈門公司注冊 時間:2019-08-08 15:41
財務對于公司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別看財務做賬挺簡單的,但是在財務做賬的過程當中還是存在著很多報銷的問題,這些報銷都是需要在做賬上面有效使用的,那么財務做帳報銷存在的問題都有那些呢?

1.報銷的車貼、話費是否需合并薪酬繳納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45號)規定:一、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應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報銷的旅游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免費旅游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1號)規定,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3.跨年度報銷的一些費用能否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實務中經常會涉及到跨期費用的處理,通常對于跨月不跨年的費用,財稅部門的監管相對較松,但對于跨年費用往往口徑較緊,企業在匯算清繳時應該將跨年費用作適當調整,使其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員工報銷沒有發票該如何處理?
根據《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國稅發[2005]50號)明確規定,企業超出稅前扣除范圍、超過稅前扣除標準或者不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憑據的支出,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4.公司員工的電話費發票是否可以報銷入賬?

關于通信費的稅前扣除。從2008年1月1日開始,企業根據其自身的相關規定發放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辦公通訊補貼,計入職工工資薪金,按工資薪金稅前扣除的規定處理。票據為個人名頭的個人通訊費支出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5.私車公用?租賃費和報銷費稅務上如何處理?
根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若干企業所得稅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企〔2003〕646號)文件的規定:對納稅人因工作需要租用個人汽車,按照租賃合同或協議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允許稅前扣除;對在租賃期內汽車使用所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允許稅前扣除。其它應由個人負擔的汽車費用,如車輛保險費、維修費等,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6.國外票據是否可作為報銷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從外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7.員工報銷個人的醫藥費能否稅前列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的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8.員工報銷過路費是否計繳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規定:“關于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問題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9.電子客票是否能作為報銷憑證?
根據京地稅票[2006]248號文件規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暫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缎谐虇巍凡捎靡蝗艘黄?,不作為機場辦理乘機手續和安全檢查的必要憑證使用。
10.航空公司開具的變更、退票收費單是否可以作為報銷憑證?
我國的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發票一般按照權限由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統一印制,但是一些行業可以自行印制專業發票,比如機票就是特殊的發票。除此之外,一些部門和企業收取的各種費用,有使用收據的現象。嚴格地說,這里說的收費單是航空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據,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但是,通常情況下可以作為報銷憑證。
11、是不是只有正式發票才能做賬?
11、是不是只有正式發票才能做賬?

由于我國稅收管理在很多時候過分倚重了“以票控稅”,給一些初涉會計職場的人一個誤會就是--會計做賬必須要見到發票才能做賬。其實,這是一個天大的誤區。
會計核算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真實反映經濟業務,有些經濟業務本身就不需要發票。
僅僅是反映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
可以使用收據、借款單以及合同、銀行回單等作為做賬依據。比如預收定金、支付欠款、資金拆借等。
發生的業務屬于非稅經濟業務
比如企業雙方簽訂了合同,但是還未履約就有一方違約,最后法院裁定或判決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的違約金。此時由于還未涉及到應稅,故支付違約金就不涉及發票。但是,雙方可以依據法律文書、銀行回單等作為做賬依據。
實務中,類似這種情況的很多。
特殊部門使用的特殊票據
所謂特殊票據就是除稅務發票以外,國家或稅法認可使用的票據。具體包括政府財政部門的非稅收入專用收據、軍隊與武警使用的收據、醫院與學校等使用的收據、銀行收費憑據、郵政部門收費憑據、鐵路收費憑據(含火車票)、航空公司收費憑據(含機票)等等。
這些特殊票據在現實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并且大多數也是被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
因此,這些特殊票據,雖然不是稅務發票,但是實務中可以起到與發票相同的作用,多數都能在稅前進行扣除。
企業內部的憑據

企業內部按照規范財務管理產生的內部憑據,是會計做賬時候的重要憑據。
比如,按規定制作的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可以作為會計上計提折舊會計分錄的依據;原輔材料的領料單,是作為企業生產成本核算最重要的依據,也是會計上做“生產成本”等科目的會計分錄憑據之一。
企業的工資和獎金、補貼等發放資料,是會計上處理“應付職工薪酬”最主要的依據。
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決定對外投資的決議,是會計上處理“長期股權投資”必須的依據;涉及股東分紅,當然也需要這樣的決議。
所有涉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資產盤盈盤虧處理等,企業內部按照內控程序產生的資料,都是這些會計業務或會計分錄必須的依據。
企業內部的憑據根據企業的規模與管理方式不同,可能不盡相同。
12、是不是只有正式發票才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從未規定必須要正式發票才能稅前扣除。涉及稅前扣除的規定很多,但是規定必須要有正式發票才能稅前扣除的,正確的理解是涉及的貨物或勞務多數情況下是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范圍。比如,成本耗用的存貨要能得到稅前扣除,外購的應該有正式發票;發生的費用支出,如果屬于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范圍就必須要正式發票。如果涉及的成本費用支出,不屬于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范圍的,是不需要正式發票的。
13、所有的報銷憑證是不是必須要有老板的簽字?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具體要看企業的規模、組織形式、內控要求等。
在大中型企業,一般管理規范或進行預算管理,企業有比較規范的分級授權制度等,財務報銷等一般會按照分級授權制度進行辦理,不可能也不應該所有的財務報銷都由“老板”簽字;同時,在管理規范的企業,一般還會分預算內和預算外支出,二者簽批程序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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